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

45772021-10-18

各学院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,每学期开学时须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,不予注册。为了做好本学期注册工作,特作如下通知。

一、注册时间:

开学后第一周内(10月18日至22日)。

二、注册方式:

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加盖注册章。

三、工作要求:

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,须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申请,超过学校规定期限不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,应予退学。

四、材料上报:

开学第一周周五(10月22日)12:00前,各学院将“XX学院XX年X半年在校生详细情况统计表”的纸质版和电子版(nyxjgl@163.com)同步报学生处。对于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返校注册、未办理离校手续私自离校或者失联的学生,需备注详细信息、学院提出针对性处理意见(一人一报),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处。

五、学年电子注册查询:

1.查询时间

2020级在校生于开学一周后查询。

2.查询方式

登录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》(www.chsi.com.cn),点击《学信档案》进行查询。

3.查询结果处理:

A、学籍状态是“注册学籍”的表示已完成学年注册。

B、学籍状态是“暂缓注册”的学生请先行到所在学院说明情况,由所在学院核实学生情况后报学生处再行办理学年电子注册。

C、学籍状态是“待注册”的学生请务必于2021 年10月25日到学生处办理学年电子注册。否则这类学生的学籍将被国家电子注册中心注销,注销后的学籍将无法恢复。

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名在校生的切身利益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,严格把关,确保未按时缴费注册学生的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。

河南女子职业学院

学生处

2021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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